“以水定需”加快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时间:2020-08-31 13:44:00 来源:人民政协报 浏览:
   

     “以水定需”是我国治水理念的重大变革,坚持稳中求进、综合施策,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坚持节水优先,加快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水资源短缺是我国水供给的长期结构性问题,以总量不足和区域性短缺为其特征。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战略高度,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贯彻落实好新时代的治水方针,关键是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通过“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构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资源保护、供给、监管和保障体系。
 
    以《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为抓手,实施好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节水开源、科技创新等六大重点行动。以制定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为载体,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以《全民节水行动计划》为牵引,动员全社会开展节水行动。以《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为支撑,强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科技创新作用。
 
    健全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管控体系。统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布局和水资源条件,明确各地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和非常规水的可利用量和需求量。从严制定各地区、各行业用水定额。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开展休耕试点应予以合理补贴。
 
    各行各业量水发展,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在制定产业准入政策和负面清单时,从严制定缺水地区或水资源过度开发地区的产业准入政策。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积极推进节水认证、标识和信用评价。
 
    “以水定需,节约用水”的有效实施依赖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共同参与;既离不开用水管理政策的不断细化完善和严格执行,更不能脱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节水意识的提升与节水行为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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